銅陵市教育局關于開展銅陵市第五屆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評選工作的通知
銅陵市教育局文件
銅教組〔2015〕43號
銅陵市教育局關于開展
銅陵市第五屆中小學幼兒園
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評選工作的通知
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市直學校、企辦、民辦學校,機關各科室:
根據(jù)《銅陵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選拔與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銅陵市第五屆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評選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及分配原則
第五屆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計劃數(shù)為:學科帶頭人145名,骨干教師297名。各單位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1�?h、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在推薦中,要向一線教師傾斜,向中青年教師傾斜,同時要兼顧民辦學校和幼兒園。
二、評選范圍和條件
(一)評選范圍
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評選范圍為全市中小學(含中職)、幼兒園在職教師以及教研、電教部門的教研員、電教員。
(二)評選條件
1、基本條件:
(1)師德高尚,作風正派,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教育和教學科研水平,專業(yè)知識和教學基本功扎實,在教育系統(tǒng)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得到同行的公認。
(3)能熟練地掌握和運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取得《教師信息技術運用合格證書》。
(4)學科帶頭人年齡55周歲以下,具有10年以上教齡;中學以上須具有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和中學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或中學一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5年;小學須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和小學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
(5)骨干教師年齡45周歲以下,具有6年以上教齡;中學以上教師須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和中學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或中學二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滿4年以上,小學教師須具有大專及其以學歷和小學一級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
(6)教學工作量飽滿,中職學校每周不少于10課時,中學每周不少于12課時,小學、幼兒園不少于16課時,學校管理人員教學工作量應達到專任教師的三分之一以上。
(7)學科帶頭人須1年以上班主任(或團隊輔導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工作經(jīng)歷。
2、農村學校(不含縣政府所在地學校)學科帶頭人近三年來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
(1)參加縣級以上教學類大獎賽,并獲縣級一等獎以上,或市級以上等級獎。
(2)輔導青年教師參加縣級以上教學類大獎賽,并獲縣級以上等級獎。
(3)在市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學術刊物上發(fā)表本學科教學論文2篇(省級1篇)以上(不含增刊、論文集,下同);或參加教研部門組織的教研論文評比,獲市級二等獎以上2篇,其中市級一等獎以上1篇;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有較高水平的教研論文(課件)2篇(次)以上。
(4)主持研究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立項的教科研課題一項,并已結題。
(5)參加經(jīng)省級以上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學用書編寫1次以上。
(6)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合著)(合著的由本人撰寫的字數(shù)不少于2萬字)。
(7)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高中學科競賽(中職為技能比賽)、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獲市級等級獎2人(次)以上,或省等級獎1人(次)以上。
3、市、區(qū)學校(含縣政府所在地學校)學科帶頭人近三年來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四項:
(1)參加市級以上教學類大獎賽,并獲市級一等獎以上,或省級以上等級獎。中職學校參加專業(yè)技能大賽,須獲省級以上等級獎。
(2)輔導青年教師參加市級以上教學類大獎賽,并獲市級以上等級獎。
(3)在市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學術刊物上發(fā)表本學科教學論文2篇以上,其中1篇為省級以上教學論文;或參加教研部門組織的教研論文評比,獲市級一等獎以上2篇,其中省級等級獎1篇;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有較高水平的教研論文2篇(次)以上。
(4)主持研究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立項的教科研課題一項,并已結題。
(5)參加經(jīng)省級以上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學用書編寫1次以上。
(6)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合著)(合著的由本人撰寫的字數(shù)不少于2萬字)。
(7)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高中學科競賽(中職為技能比賽)、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獲市級一等獎2人(次)以上,或省等級獎2人(次)以上;
4、教研員、電教員參加學科帶頭人評選近三年來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四項(其中第1、5、6項必須具備):
(1)在省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學術刊物上發(fā)表本學科科研論文2篇以上。
(2)主持研究省級以上教育部門立項的教育科研課題一項,并已結題。
(3)參加經(jīng)省級以上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學用書編寫1次以上。
(4)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合著)1部以上(合著的每部由本人撰寫的字數(shù)不少于3萬字)。
(5)認真開展本學科的發(fā)展性和科研性的評估、開發(fā)和研究工作,并有自己的科研實驗點或實驗學校、幫扶學校;每學年度對本學科教學質量有監(jiān)測分析報告。
(6)每學年度面向全市或本轄區(qū)學校公開上一堂示范課或作一次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報告。
(7)所輔導的教師在市級以上教育部門舉辦的各類教學大獎賽獲市級一等獎2人(次)以上,或省級以上等級獎2人(次)以上。
(8)積極開展送教下鄉(xiāng)活動,每學期組織送教下鄉(xiāng)不少于2次。
5、農村學校骨干教師近三年來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
(1)參加教學大獎賽,并獲縣級以上等級獎。
(2)在市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學術刊物上發(fā)表本學科教學論文1篇以上;或參加教研部門組織的教研論文評比,獲市級等級獎以上2篇;或在縣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有較高水平的教研論文(課件)2篇(件)以上(市級1篇)。
(3)參與縣級以上教科研課題研究,并已結題。
(4)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高中學科競賽(中職為技能比賽)、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獲市級等級獎1人(次)以上。
(5)面向所在縣區(qū)承擔本學科中心備課組示范課2次以上,且受到好評;或完成支教任務經(jīng)考核獲優(yōu)秀等次。
(6)符合農村學校學科帶頭人條件之一。
6、市、區(qū)學校(含縣政府所在地學校)骨干教師近三年來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
(1)參加市級以上教學大獎賽,并獲二等獎以上。
(2)在市級以上公開發(fā)行的學術刊物上發(fā)表本學科教學論文2篇以上(省級1篇),或參加教研部門組織的教研論文評比,獲市級二等獎以上2篇,其中市級一等級獎1篇;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有較高水平的教研論文(課件)2篇(件)以上(省級1篇)。
(3)參與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立項的教科研課題一項,并已結題。
(4)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高中學科競賽(中職為技能比賽)、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獲市級等級獎2人(次)以上,或省等級獎1人(次)以上。
(5)面向所在縣區(qū)承擔本學科中心備課組示范課2次以上,且受到好評;或完成支教任務經(jīng)考核獲優(yōu)秀等次。
(6)符合市、區(qū)學校學科帶頭人條件之一。
7、近三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推薦。
1、受到黨紀或政紀處分的。
2、違背中職、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有《安徽省中職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辦法(試行)》規(guī)定師德考核定為不合格條款的。
3、未完成學校規(guī)定的教育教學任務或未完成規(guī)定的繼續(xù)教育任務的。
4、因病、因事離開工作崗位累計三個月以上的。
5、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6、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
7、第四屆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履職考核不合格的。
三、幾點要求
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評選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實現(xiàn)教育現(xiàn)代化的基礎性工作,也是加快培養(yǎng)優(yōu)秀教師并使之脫穎而出的重要途徑,對打造一支師德高尚的教師隊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評選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評選推薦工作。各單位要制定具體推薦考評細則,堅持標準,嚴格考核,重在實績,確保質量,好中選優(yōu),寧缺勿濫。
2、各學校要認真組織教師學習文件,積極鼓勵教師公開、公平、正當?shù)貐⑴c競爭。推薦名單上報前,需經(jīng)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廣大教職工監(jiān)督。凡在推薦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申報人員的參評資格。
3、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請于
附:銅陵市第五屆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推薦名額分配表
序號 | 單位 | 學科帶頭人 | 骨干教師 |
1 | 中職中心 | 6 | 14 |
2 | 市 一 中 | 5 | 9 |
3 | 市 二 中 | 2 | 5 |
4 | 市 三 中 | 5 | 9 |
5 | 實驗中學 | 2 | 4 |
6 | 市 四 中 | 3 | 7 |
7 | 市 五 中 | 3 | 7 |
8 | 市 六 中 | 1 | 3 |
9 | 市 八 中 | 1 | 2 |
10 | 市 九 中 | 2 | 4 |
11 | 市十中聯(lián)合辦學體 | 5 | 10 |
12 | 市十二中聯(lián)合辦學體 | 5 | 10 |
13 | 市十五中聯(lián)合辦學體 | 5 | 10 |
14 | 市十六中 | 1 | 1 |
15 | 市十七中 | 2 | 5 |
16 | 市二十中 | 1 | 3 |
17 | 市二十一中(含田家炳) | 1 | 4 |
18 | 市特教學校 | 1 | 2 |
19 | 教研室、電教館 | 3 | 2 |
20 | 縣教體局 | 52 | 102 |
21 | 銅官山區(qū)教育局 | 22 | 50 |
22 | 獅子山區(qū)教育局 | 6 | 12 |
23 | 郊區(qū)教育局 | 6 | 12 |
24 | 321地質隊學校 | 1 | 2 |
25 | 市直民辦學校 | 4 | 8 |
附件:銅陵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評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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